中国海关总署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10月启用

- 海关总署官网近日发布公告称,自2018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,并切换到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。公告指出,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货物海关税款支付的便捷性,提高税款入库效率。

自2018年10月1日起,原电子支付系统停止运行,海关不再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传输税单及保证金数据。企业可选择柜台支付方式或登录“单一窗口”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费